建筑工程学院开展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专题学习活动 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8-11-21 |
11月20日,为贯彻落实好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精神,建筑工程学院组织全体教工在407会议室开展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专题学习活动。 会上,张洪忠传达了学院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>的通知》,并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《条例》。对《条例》中的文明行为规范、支持与保障、实施与监督、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。 会议强调,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作为临沂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,全体教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,要用《条例》约束个人行为,坚持从小事做起、从自我做起,不断规范自身行为,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、引导者、践行者,用实际行动助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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